【10月27日】张良起奖学金、睿远-红杉人才发展基金、比亚迪奖学金、美的空调科技创新奖学金、小米特等奖学金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
现公示张良起奖学金、睿远-红杉人才发展基金、比亚迪奖学金、美的空调科技创新奖学金、小米特等奖学金院系拟推荐名单(按姓氏笔画顺序),公示期至10月28日21:00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实名发送邮件反馈至me34205902@163.com,匿名及逾期反馈不予回复。
公示期满,已撤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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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月26日】2025博世智行致远计划励学金、唐尤淑圻奖学金、康明斯林蔚梓博士工科女生教育支持项目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
现公示2025博世智行致远计划励学金、唐尤淑圻奖学金、康明斯林蔚梓博士工科女生教育支持项目院系拟推荐名单(按姓氏笔画顺序),公示期至10月27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实名发送邮件反馈至me34205902@163.com,匿名及逾期反馈不予回复。
公示期满,已撤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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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同学:
2025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启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学金项目
1、使用通用申请表的校级专项奖学金:张良起奖学金、睿远-红杉人才发展基金、比亚迪奖学金、唐尤淑圻奖学金、中远海运奖学金、赵朱木兰博士生奖学金、屠仁涌奖学金、潍柴动力奖学金、燕宝奖学金、绍裘奖学金、王希季教育基金、陶哲甫奖学金、福建校友会奖学金、翁史烈奖学金。
2、使用专用申请表的校级专项奖学金:小米特等奖学金、荣昶奖学金、“2025博世砺行致远计划”励学金、常青藤特长学生奖学金(报名时需完成线上申请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)、康明斯林蔚梓博士工科女生教育支持项目、小米奖学金。
二、奖学金金额、名额分配及评审要求
详见【腾讯文档】2025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发布平台https://docs.qq.com/sheet/DU05Ga0VzckdYamJC?tab=BB08J2
三、申报流程及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:
所有材料都将提供给设奖单位进行审核,请认真、准确填写,不得随意涂改,尤其是奖项名称和申请书称谓;汇总表需要按照要求准确、详细填写。
(一)填写各奖学金金数据申请链接
详见2025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平台,申请链接陆续发布。
(二)电子版材料(公示名单后再填写,具体要求以获评邮件通知为准)
1、完成ssc系统线上申报,链接地址在获评奖学金后告知;
2、专用申请表(有专用表格的奖学金需填写);
3、专用汇总表(有专用表格的奖学金需填写);
4、奖项要求提交的其他电子版材料。
(三)纸质版材料(公示名单后再填写,具体要求以获评邮件通知为准)
1、申请表;使用通用申请表的项目在ssc网站填写后导出打印;使用专用申请表的奖项仅在ssc网站申请,无需打印,额外填写专用申请表后打印;申请人需手写签名,日期需要手写,照片不可打印,要粘贴在指定位置;通用申请表单面打印,专用申请表根据表后备注要求打印;
2、奖学金申请书,在ssc网站填写后导出打印,需手写签名;
3、成绩单。由学院统一准备,无需自行打印;
4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、学术成果首页等证明材料;
5、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知情同意书;
6、奖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本平台发布研究生专项奖学金、优秀奖学金的最新通知和评选公示,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事宜请咨询教务老师。
2、每位同学每次限填写一个报名链接中的奖学金(包括校专项和院专项在内),学院会根据奖项要求并参考综合评价成绩进行评定,原则上在该奖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当天公布评选结果(需要差额面试的除外)。若综合评价成绩相同,则按照学业成绩(仅硕士研究生)、代表性成果、素质拓展的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(注:比较代表性成果时,按照一作科研成果总评分、 一作论文总影响因子进行排序)。当日公布后,若落选所填报链接中的奖学金,可继续申报后面批次的其他奖学金。申请提交后无法更改或取消,请认真填写。
3、若申报差额奖学金,在面试结果确定前不能参评其它奖学金,请谨慎决定申请奖项。
4、对于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延期的同学,以及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,仅可参评学院专项奖学金(需提交出国学习相关证明材料),但不可参评校专项奖学金、研究生优秀奖学金。
5、学号开头为“025”的硕博连读转博的同学,可以选择以硕士或博士身份参评学院专项奖学金(仅限硕士参评的奖学金除外)。若选择以“硕士”身份参评,请在填写报名链接时,“参评身份”选择“硕士生”并填写对应硕士学号,在“代表性成果+素质拓展”分数的基础上再加入自己的硕士学业成绩分数(评选时会复核,请务必准确真实,换算公式见综合评价细则);但在获评后提交相关材料时,请务必填写现在的博士学号,以免影响奖学金的发放。
6、202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参评奖学金时,仅申报有2025级硕士研究生单列名额的奖项。
7、已获2025年春季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其它专项奖学金或有奖学金续评资格者(除放弃续评外)不得申请2025年秋季专项奖学金。
8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本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:
(1)未参加2024-2025年度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(奖学金评选要求中单独说明的除外);
(2)受到纪律处分或者院校通报批评后,取消评奖评优资格的同学;
(3)参评年度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。
9、申请人提交的任何材料不得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。
10、如对奖学金评选过程或结果有疑问,请实名反馈至me34205902@163.com,匿名反馈将不予回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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